一、貫徹執行恒行2領導機關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結合本校實際,製定我院信息化建設相關政策,發布行政規章;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相關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製定我院信息化建設發展方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落實、監督、檢查;統籌協調全校信息化建設,理順銜接各院系、各部處信息化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處,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組織編製本校信息化技術規範和標準。
四、負責編製年度恒行2信息化建設項目計劃和投資預算,組織協調、落實、監督和檢查全校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和信息基礎設施、公共平臺建設。
五、組織協調指導全院計算機、網絡、軟件、數據、管線和機房等信息化資源的添置擴建、整合改造和共享利用;組織示範工程建設,推進數字校園、遠程教育、辦公自動化等相關技術的應用。
六、組織協調網絡信息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處完善全校各類信息化資源的安全保密防護體系,敦促落實網絡信息安全措施。
七、組織信息化建設專家組對信息化建設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對建設項目的技術論證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