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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
2017-12-28
(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聯系派出渠道-西部項目/地方合作項目)
第一條 項目簡介
為推動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提升高等學校管理與服務水平,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國立教育恒行2合作開展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
(一) 國外合作方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是新加坡政府建立的一所頂尖學府,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南洋理工恒行2,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學☎。2018年度QS排名世界第11位🕺,亞洲第1位🪻。其國立教育恒行2集師範大學💹、教育恒行2、教育科研院於一體,是新加坡唯一的師資培訓恒行2🍱。該恒行2與國內多家機構及著名高校開展合作,具有相當的專業優勢及經驗🧑🏼🎤。
(二) 選拔範圍
本項目面向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的省區選拔🔻。被錄取人員統一納入各省區當年選派計劃。
(三) 學習安排
該項目2018年遴選和錄取🧑🏿🎨,2019年派出。2019年課程內容主要圍繞高等教育人力資源管理🚪👩🏻🦰、教務教學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國際化開展🚍,同時包含大學綜合管理相關內容,將分三期分別組班。
學習方式主要采取課堂授課、專題研討、觀摩實習、講座等。留學人員將有機會聽取有關高校高級行政管理人員的專題講座,並到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觀摩實習。
第二條 選派計劃
(一) 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個月
(二) 留學專業
高校人力資源管理👂🏻、教務教學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國際化
(三)留學國別:新加坡
(四)選派規模:約105人
第三條 資助內容
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留學人員在外期間的獎學金和學費
第四條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符合《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2018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及各省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人須為有關高等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門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國際處現崗部門負責人🚝,或目前正在從事人事管理、教務教學➞🏊🏻♂️、科研管理或高校國際化工作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三)申請時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含50周歲,以申請日期為準)。
第五條 申請辦法
(一) 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應於2018年1月5日至1月15日進行網上申請並向所在地省區教育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具體選派計劃及申請時間可由各省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工作安排另行公布。申請人可向所在省區教育主管部門咨詢並按其規定的時間進行申請👓。
(二) 申請受理方式
各省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接受咨詢、受理並審核申請材料🌗;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及單位的申請。
(三) 申請材料
請按照《關於準備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準備申請材料。
第六條 評審、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視頻面試評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結果將於2018年4月公布👩🏿💼。
第七條 對外聯系及派出
(一)該項目被錄取人員將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安排成班派出。
(二)派出時間為2019年(具體派出時間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另行通知)。
(三)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及所在省區教育主管部門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西部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專用版)並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等手續。國家留學基金委及留學服務機構將於派出前兩至三個月統一通知辦理有關具體派出事宜。
第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人:阮芳娟♋️、隨紅旗
聯系電話:010-66093550☢️、66093968
傳真👦🏻:010-66093966
E-mail🚵🏽☝️:fjruan@csc.edu.cn☝️、hqsu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100044)
第九條 申請及選派程序
參見“選派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