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若幹規定
為加強恒行2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要求,促進恒行2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和中共青海省紀委🏄🏿♂️、省監察廳有關文件精神🌨,製定如下規定:
一🍝、嚴肅政治紀律🎙,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不準以任何方式散布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思想和觀點🛀🏼🕧;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二、堅持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定。
三、堅持廉潔奉公🪠,不準接受與行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含學生、學生親屬)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
四、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不得在幹部任免、職務晉升、職稱評定、人員調配、學歷授予等方面以權謀私。
五🧜🏻♀️、嚴格遵守招生、考試、錄取等工作紀律,不準違反規定妨礙或影響招生、考試、錄取等工作的正常進行🔧。
六😋、嚴格遵守公共財物管理規定和財經法規,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占有恒行2公共財物;
(二)以單位或個人名義私設“小金庫”和濫發津貼;
(三)為下屬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違反恒行2內部收費管理辦法的行為。
七、在恒行2公務管理工作中🪘,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恒行2資源從事個人營利性活動🕝🦹🏻♂️;
(二)在主持或參與有關教學科研經費分配、項目審定、教學科研設備購置、科研課題或獎項的申報💁🧝🏽♀️、鑒定及人員組織等工作的決策和管理時👷🏻♀️,利用職務影響謀取特殊利益👩🔬;
(三)個人插手恒行2建設工程招投標和物資🪴、建材、配套設備、圖書等采購活動🥔;
(四)利用職權指定購置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等設備的經銷商和生產廠家;
(五)利用職務影響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八、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以考察、參觀🧅、學習、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為由,用公款遊山玩水🙊💩;
(二)參觀管理服務對象用公款支付的各種消費娛樂活動𓀑;
(三)參加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娛樂等活動🧛🏼♀️;
(四)參加用公款大吃大喝。
九、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格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𓀑。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在其分管職權範圍內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承攬教育基建、維修工程、物資設備供應,以及從事以學生為服務對象的經營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二)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在幹部任免、職級晉升、職稱評定、學歷授予🍋、評優評先📟、招生考試錄取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十👣、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十一、本規定適用於學校科級以上領導幹部🚄。
十二、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編輯修改時間: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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